(一)
天黑了
孤独又慢慢割着
有人的心
又开始疼了。。。
我真的很羡慕阿桑这样的女子,用自己的歌声唱出内心深处的痛。而我,永远无法让自己放开来唱一首歌。每天,我都会在MP3里重复不断地放着这首歌,每天,都是这首歌陪伴着我入眠。
手机又开始肆无忌惮地想了起来,一成不变的《想起》的铃声,我早已习惯。不用看,也知道是谁打来的,在这个时候,这个时间,能给我打电话的人就只有他——袁兵。
我不知道要怎样形容我和袁兵的关系。简单点说,他是我朋友的兄弟,也是我高三同学的哥哥,重要的是,他是我现在的男朋友。男朋友,一个多么可笑的字眼,用来形容我和他的关系,尤其显得可笑至极。因为,我不爱他。这是我一直以来就很清楚的,我不爱他,一点都不爱!那么,他爱我吗?我也不知道,现在的爱情,有吗?还记得前几天看的《爱情这玩意儿》里面的杭文宇用来形容爱情的两个字,“狗日的”,好像是三个字。
但,尽管我不爱他,我还是接受了他的表白,还是答应了做他的女朋友。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答应他,因为在这之前,我对他,几乎一无所知。然而,不管怎么样,我还是他的女朋友了,不是么?有时候,两个人在一起,并不需要爱情的,不是么?或许,只是因为他在我需要爱情的时候适时地出现了吧。从这一点来说,袁兵的确是一个幸运的人,幸运到连爱情都来得这么顺理成章。
只是,这件事,只有我和他两个人知道。因为在这之前,我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我们之间,是没有任何交集的。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有名的淑女洛筱悦竟也学会了这样脸不红心不跳地吐出脏话;也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始终坚信爱情唯一的洛筱悦开始怀疑爱情的真实;更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一直以“专情少女”自居的洛筱悦竟也学会了和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玩起了爱情游戏。
我是洛筱悦。
我喜欢我的名字。
我喜欢一个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遍一遍地念叨我的名字,“洛筱悦,洛筱悦。。。”
其实我更喜欢的是听另外一个人柔声唤我,“小悦子”。
有人叫我“小悦”,也有人叫我“悦悦”,似乎很久以前也有人喜欢叫我“筱筱”,其实,无论叫我什么,还不都是一样?不一样的称呼,只有,“小悦子”。
只是,唯一一个会这么叫我的人,也不在了。
于是,我只好在一个又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独自一个人窝在被子里,一遍又一遍地叫,“小悦子”。
袁兵,23岁,或许这是他最大的缺憾吧,我对男朋友的标准始终是只能比我大1~2岁,可是,对不起,袁兵,虽然一年算不了什么,但我不能接受你的年龄。当然,这样的话,我只是想想而已,至于说出来,我想我还没有这样的勇气。所以我依然有礼貌地拾起手机,漫不经心地和他胡扯。
真的是胡扯!我已经说过,我和他的世界,没有任何交集!两个没有任何交集的人,又怎么会有什么共同语言呢?我们谈话的内容,枯燥得让我觉得恶心得想吐。以至于我现在每次看到手机屏幕上闪烁的“袁兵”两个字,都有一种说不清的厌恶。但,即便是如此,我还是会接他的电话。因为,我一直觉得,既然我的剑羽已经不在了,和谁在一起都是一样的。而和袁兵这样的人在一起,永远都不会有日久生情的可能。这样,对剑羽,我的心里总会觉得好受些。而即使是这样简单的事情,我也不是生来就会的。剑羽离开我两年了,我才麻木地接受了一个我毫无感情的袁兵。
我常常想,袁兵,他究竟是不是真的爱我呢?如果说是,那为什么他回家的日期一拖再拖以致变得在我看来那么遥遥无期;如果说不是,那为什么他每天都时时用电话来提醒我,他时时刻刻都在想我。我甚至不知道这样的我们,算不算得上是恋人。我们从未见过面,因为我知道有这样的一个人的时候他已经在新疆当兵了。我的身体,他的工作,注定我们无法见面。但他又却是实实在在地对我说,“小悦,我喜欢你,你做我女朋友吧。”他看过我的照片,并夸我漂亮。对于这一切,我想我理应保持沉默。因为,对我的照片,我一直很有信心。
我们之间,究竟能不能算得上是爱情?如果说不是的话,为什么袁兵总是心甘情愿地为我做一切?如果说是,为什么我竟然会吝啬到不肯付出一点点的真心?
其实,所谓爱情,付出就像往两个杯子里倒水,想平均分配,可是往往不是这边多,就是那边多,你不停地倒,直到其中一杯溢出……所以何必斤斤计较,爱情没有等价交换。
可是,这个道理,我却在几个月之后才明白,所以,我没办法说服自己心安理得地接受袁兵对我单方面的付出;所以,我没办法说服自己每天听完袁兵的甜言蜜语后还能安然入睡;所以,我没办法说服自己再和袁兵继续这样不清不楚、不情不愿的恋人关系;所以,开学一个月后,我对他说:
“我们还是分手吧。”
预料之中的,他不肯,要我给他一个解释。我想说,因为不爱。可是随即又觉得这么说实在太无耻。而要我编一个理由给他,又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
我沉默。
然后挂断电话。
他再打,我拒接。
一个星期的纠缠,让我精疲力尽,想必他也心力交瘁。
一个星期后,我终于可以安安静静地上课、睡觉、吃饭。可是,他并没有完全放弃。甚至还是假装我从来没有说过“分手”一样地给我发短信。或许他以为这样做我就会心软,就会也很配合地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可是他不懂,我是洛筱悦。
洛筱悦就是一个铁石心肠的混蛋!
洛筱悦就是一个世界上最不要脸的爱情骗子!
洛筱悦做出的决定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洛筱悦是不会轻易收回说出的话的。
我就是洛筱悦。虽然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冥冥之中仿佛就是有那么一种力量,在牵引着我向前进。虽然我不知道对错,但我信任那种感觉,所以我不会后悔。
对了,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人。就是他,让我能够坚定地对袁兵说分手而没有一丝心软;就是他,一次又一次地告诉我不爱他就不要牵绊住他;也就是他,最后让我心甘情愿地成为爱情的水杯原理中付出的那一个。
他,就是,严舒。
在和他的关系没有明朗化之前,我一直都不知道他应该算是我的网友还是朋友。第一次见到他,是高三的暑假。自从七夕那天和房展超以及他以前的几个战友在一起喝过茶、打过牌之后,小房隔三叉五和朋友一起喝茶时总不忘叫上我。而严舒,便是其中的一次。而那一次,对他,我并没有什么印象,也没和他说话就坐在一边一个劲儿地喝我的橙汁,仿佛要把整杯橙汁分解成分子的单位后再整个吞进肚里。
很久很久以后,我已经开始了我的大学,也早已经离小房之类以前的朋友十万八千里了,某年某月某天下午某时某分,我在学校的某机房的某台电脑前和某个没有视频的人视频。
这是一次意外,也是一次缘分。
意外,是因为我从来不喜欢和人视频,那次纯粹就是鬼使神差的结果。缘分,是因为,我想你已经猜到了,这个人,就是严舒。
他说,我好像看到过你啊。
哦,真的啊?我好像我不认识你啊。
肯定啊。你有没有认识哪些混混啊?
听到混混这个词,我那片沉寂已久的心湖终于泛起了点点波澜。
走在这个陌生的校园,陌生的城市,我平静的外表让人看不出我有什么与众不同。而我的过去,在这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城市里,全部浸润在放了漂白粉的水里。我的过去,从一张斑驳的地图,瞬间变成了无瑕的白纸。
曾经的斑驳,只是在高三那一年才涂抹上去的。高三以前,我真的很乖。放假在家,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除了学校就是家,一心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自从高二下学期开始,我和宁静沫那家伙做了同桌后,顺带结识了她那些辍学在家不务正业整天在街上飘着的弟弟后,在高三,全世界高三同志最紧张、最急切、最用功的时刻,我,洛筱悦,开始叛变了。不仅仅如此,我还和最有名的黑道加奸商的余某人的儿子余皓扯上了关系,在他的宠爱与保护下,洛筱悦再也不是从前那个逆来顺受的宝宝了。她学会了疯,学会了闯祸,学会了大逆不道,学会了为所欲为。
所以,我一听到“混混”两个字,立刻如数家珍地开始在脑袋里搜索和“混混”能够搭得上边的名字。可那家伙居然极不给我面子得一个也没听说过。突然,他似乎很激动地给我发来五个字,“我想起来了!”
我回给他一个大大的“?”号。
“我们在一起喝过茶。”
恩,喝茶,小房,虽然不确定他究竟是哪个,但基本上,也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