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业银行成立于 1996年12月27日,是经福州市政府同意,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在福州市原14家城市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联社的基础上,由地方财政、企业法人和个人共同参股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福州市第一家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下辖一家分行、29家支行和一个总行营业部,实行“总行—支行”扁平式经营管理模式。
2007年是我行开始实施经营战略转型的一年,是内控执行力得到全面提升的一年,是网点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的一年,是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最大一年,是服务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的一年,是全行上下齐心协力、经受考验,各项业务持续较快发展的一年。一年来,面对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加大、监管要求逐步提高、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外部经营环境,我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拓创新,锐意进取,适时调整经营思路,积极转变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推进结构调整,加强金融创新,强化风险管理,在全行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各项业务继续保持持续较快增长,年末各项经营指标均完成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的要求。
至2007年末,我行资产总额为326.4亿元,比年初增加102.8亿元,增长45.97%;存款余额为257.3亿元,比年初增加67.1亿元,增长35.30%;贷款余额为148.3亿元,比年初增加29.7亿元,增长25.08%;不良贷款实现“双降”,不良贷款总额为2.87亿元,比年初减少5967万元,不良贷款率为1.93%,比年初下降0.99个百分点,贷款损失拨备覆盖率达132.29%,比年初提高56.05个百分点。全年累计实现拨备前利润47,918.2万元,同比增加12,601.2万元,增长35.68%;累计账面利润38,074.6万元,同比增加10,529.1万元,增长38.22%,完成全年计划的105.76%。
面对经济金融发展的新形势,福州市商业银行将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规范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扎实推进经营战略转型,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和谐发展,打造现代精品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