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鸿烈
浙江绍兴人。
巴黎大学法学博士、英国
大律师,曾任香港树仁学院校监,现任香港树仁大学校监。少时就读于省立绍兴中学、省立杭州高中,以优异成绩考入重庆中央
政治大学外交系,毕业后任职
国民党外交部亚西司、驻
苏联塔什干总领事馆。
1952年获法国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55年定居
香港任执业大律师,历任香港
联合书院(
香港中文大学创校成员之一)董事、院长,香港市政局副主席、立法局非官守议员,香港房屋协会执行委员,香港社会服务联合会主席,香港革新会副主席。1971年与妻子
钟期荣倾囊所有,创办了香港私立大专树仁学院在2006年新学年申请自我评审的资格(2007年2月14日正式更名为
香港树仁大学)任校监。获
太平绅士和
DBE勋衔。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七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八、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多年来关心祖国和家乡的各项建设事业,推动香港与内地的教育、文化合作与交流,扶助贫困地区办学,支持创办绍兴大学(绍兴文理学院),并在绍兴一中、绍兴文理学院、绍兴职教中心设立了专项奖学金。2001年被绍兴市人民政府授予“绍兴市荣誉市民”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