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政猛于虎
大汉王朝风雨春秋(7)
政权统一,四海平定,使赢政同去腾出手来,对治国方针做了一番调整:不再分封诸候国,把天下划为郡县,政权统统收归自己控制,牢牢地抓在自己手里。
秦国自孝公任用商鞅变法以来,法律既明确又严厉,其中有一条:严禁三个以上的人聚在一起饮酒,哥几个关系不错,凑到一起喝点酒,那你麻烦大了,给你按谋反罪,绳之以法。赢政同去倒是把这条法令给解除了。亲朋好友,可以聚一聚,把酒言欢。
可没高兴几天,移民令下来了,要原来六国的富户豪杰,都迁居去咸阳,免得在自己的地盘上兴风作浪。王权重压之下,谁敢不从,这是天子的命令,违抗天子的意思,就是逆天而行,小命不要了?!
那些富户豪杰,本来守着故土家园,安居乐业,迁往咸阳路上,饱尝艰辛,家底就折腾的差不多了,好不容易到了咸阳,他们发现自己成了穷光蛋,加上没有就业渠道,沦为了氓流,弄得垂头丧气,自然对赢政政府产生了不满情绪,埋下安全隐患。
诸候战乱期间,各国的百姓为了防身护家,制造了一些兵器,赢政同志下了命令:都给收缴上来!
现在天下都是我赢政的了,你们还留着这些凶器,想干什么?交给官府,补偿的事,免谈!
就这样,兵器被收缴上来,全部熔化(赢政同志手腕够硬的,免得以后有战事),铸成了十二个铜人,,摆放在宫门外,日夜站岗,还有铜钟铜鼓等,放在各个宫殿。
可见赢政同志对艺术是很钟爱的,很有艺术细胞。
虽然上缴的兵器很多,但我认为遗漏还是有的,要不然,韩信也不会整天背着剑在闹市区瞎转悠。
赢政同志要打造一个法治社会,那么法律就要完备一些、条款就要明细一些、犯罪的种类就要多一些、刑罚就要重一些,指把刑杀做为调解社会矛盾的工具!
可怜了秦朝的老百姓,经常不知所以然地犯了法。
陈胜、吴广起义时,二世召集政府顾问,要他们对事件的性质做出判断,当时有说是强盗闹事的,有说是农民造反的,后来,说是农民造反的都给定罪判刑,罪名是:“非所宜言”,就是说了不该说的话!主要的原因就是二世不想听到这样的判断。
被逮捕、押解的犯人,在路上随处可见,大量的冤案错案避免不了,赢政的大公子扶苏,未来的皇位继承人,也因为替所谓的犯人求情,被赢政同志给赶到北方,监督蒙恬修长城去了。
四海之内,唯我独尊,老百姓算什么!就叫“黔首”吧。“黔首”这个词,我一真觉得有很浓的、不尊重的味道。赢政同志,不但在行动上对百姓苛刻,就是在称谓上也是那么刻薄。
呜呼!赢政,不知小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