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xie > 中国文化十大概念——周埕安思想评论集 > 第五章 义——符合真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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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字说“义”

 

    生为中国人,很少有人不知“义”字。义不容辞,义愤填膺;义正词严,义无反顾;见义勇为,舍生取义;朋友义气,义重如山····一个“义”字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然而究竟何谓义,众说纷纭,各执一词;界限模糊,含糊不清;更有曲解,误人子弟,导致种种弊端产生。因此对“义”字进行科学化定义非常必要。
   “义”者,宜也。即应该、合适、应当、当然、必须要做。那么何为应该呢?先看义的繁体字型,是由“羊”和“我”组成。而“羊”为美和善的上部,即羊是美和善的象征物。也就是说“义”的上部代表美和善,凡是符合美和善的为“宜”、应该、当然、必须去做。
    “我”:“手持一戈,站立为我”。戈是武器,实力强硬的象征。也就是说一个人只有自立自强,独立自主,不受欺负;力量强大,说到做到,才能称之为我——真正的人。“我”既代表“真”。无人身自由,任人宰割是奴隶;奴颜婢膝,为主子甘愿献出一切是奴才。不能称之为真正的人。合而言之,真美善合称为“义”。三位一体,缺一不可。
    那么何谓美和善呢? “利益自己为美。利益别人为善”。因此 周埕安先生说:“义”,说到做到为真。利益自己为美。利益别人为善。真美善合称为“义”。(《孟子的明珠》)


字数:753    最后更新:1年以前 [10-11 14:07]利天生 修改
本页编辑者:利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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