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心”不是“礼之本”
我的《为礼不敬何以观之》一文,引起热烈的反响,被新浪文化博客[深度阅读]栏目推荐,赞同者多,反对者也坚决,如海底行者留言:“礼者,与人交往之举动也;敬者,交往举动之诚心也.有诚意之心,行交往之举,方能合于礼也.反之,无诚心之交往,乃虚伪也,非合于礼也.”我回答:“怎么算有诚心?一人一个标准,无从掌握,无法考核,不能让大家信服,所以林放问礼之本,孔子不答诚。”行者又说:“ 想给诚心定一个标准恐非易事,只有当事人的判断了,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礼”者,做人规矩,做事标准也。规矩和标准都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何谓超标?怎么算违规?如何奖惩?有明确规定,否则就不叫规矩和标准。既然“给诚心定一个标准恐非易事,只有当事人的判断了,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必然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管理人员就无从评判、奖惩,礼就失去了它应有的约束作用。所以“诚心”不能是礼的标准,因此当林放问礼的根本时,孔子理所当然不回答是“诚意之心”。其原因就在这里。
为什么天安门升国旗成为游人必看的风景?他们的军人规矩做的标准。再看仪仗队、阅兵式,一声“敬礼”口令,所有成员毫无例外,个个收腹挺胸,目光炯炯,精神饱满,英气夺人。令人称赞,发自心底敬佩。这是靠练兵场上规规矩矩的一招一式,千万次的重复换来的。是实实在在的行为,表现的是力量和实力,做出来而不是空喊口号表白。四十年前的“文革”,早请示晚汇报,表忠心、献诚心,大跳忠字舞,信誓旦旦,赌咒发誓,结果如何呢?劳民伤财,既不能利人也不能利己,与礼的最终目的背道而驰。纯粹是场可笑的闹剧。
孔子说:“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大家注意,孔子这是指为官当政的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光有诚心是不够的,还要靠勇武有力,靠智慧才干,踏踏实实干事创业,才能为老百姓谋福利。所以“为礼不敬”的“敬”解作“勇猛圆满、粗中有细”是恰当的。而绝不能解作“诚心”。请问,每一个当官的人,有一个人敢站出来说,“我不诚心为民服务”吗?请看天下有多少贪官在说:“我是好心做错事,我的心是红的、真诚的,是受人骗、上了当啊。”
“礼”是利益自己也利益别人的工具,是约束每一个人的外在行为标准,不是内心的表白。不能用测谎仪来评判是否违规?是不是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