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 “贪污合法化”进程
星期一上午第二讲课是经济法。
教授开篇立论,指点江山。
“学习《经济法》的目的不在于如何遵纪守法不吃官司,而在于教会你们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如何在违法盈利获取高额报酬的同时规避风险钻法律漏洞……所以你们不仅要学好《经济法》,有机会还要学好《经济犯罪法》和《刑事法》,这有助于你们将来的发展和发财。”
我惊得下巴都忘了合起来!
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可也不用说得这么直白吧!中国的言论有“自由”到这个地步吗?
教授仍不满足,“尤其在中国这个几乎是无官不贪的社会,法律体系不完善,缺失遗漏的地方很多,想在法律边缘的‘灰色地带’求生存不是什么难事!不然的话,中国政府机关的‘反贪’行动也不会造成越‘反’越‘贪’的社会现实了。所以,你们的‘钱’途是很光明的!要知道,在中国,就是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当官是为了贪钱,贪钱是为了当更大的官!”
小妖说:“你看教授会不会因为‘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被捕?我看他简直是活腻了!你以后要不要当官?”
我说家有良训:一不从政,二不经商,三不杀人放火,四不为虎作伥!
小妖翻个白眼,“那你只有饿死!”
我说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我不能做家族罪人。
小妖说:“懒得理你!你说我们举报教授,会不会有奖?”
“你少作孽大兴‘文字狱’了!前人的尸骨还不够砌长城啊?冤假错案一抬头,黄河都要水倒流!”
小妖说讨论一下嘛!我这叫“未雨绸缪”。万一隔墙有耳,教授不是老命休矣!
“没你的瞎操心,教授还不是身康体健的长这么大了!由此可见,你的废话都是多余的。省省吧!”
小妖还想继续辩驳。
教授踱着方步过来,在小妖的桌子上轻轻的敲了两下以示警告,小妖立即噤声。我对她竖起代表胜利的左手食指和中指,小妖怒目相向!
下课后,小妖气不过,说教授恩将仇报,我也不用讲什么义气。我要举报他!
我提醒说:“你知道‘国家经济安全局’的举报电话是多少吗?”
呃?
小妖傻眼。
“走吧!”我搂过她的肩,“请你吃个冰淇淋安慰你受创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