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 爱情来敲门
周末的时候,妙妙请我吃饭。
我虽然蹊跷于“铁公鸡”妙妙的大方来得如此离奇,但深受“不吃白不吃”的影响,还是欣然前往。
席间,除了妙妙,涛子和我,还有一个我最不想见到的“瘟神”。
涛子我可以接受,他是妙妙的“帐户”,所以我不介意当“飞利浦2000”。但那个家伙的出现就颇令人费解了。
涛子介绍那个男生是他篮球校队的队友,叫封宇,计算机专业的,和我们一个年级。
我深刻体会什么叫“冤家路窄”!吃个饭都会遇到和我有过节的人,这世界真是小到转身都会碰壁的地步!
可看这样子,他们不会想把我和他配成一对吧!
我觉得这种气氛很诡异,很有点无良父母卖女为娼的感觉,就不知道自己在这顿饭里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希望我不是那个可怜的“女儿”,更希望这不是变相的相亲。对于这种上古时代流行的配对方式我一直很不齿,认为它扼杀了中国人含蓄内敛的传统美德,根本就是强迫中奖式的“拉郎配”,比包办婚姻还让人深恶痛绝。
想来他也算年轻有为,相貌也算端正,虽然不可能帅得惊动党中央,跟汤姆.克鲁斯也有一定差距,但比汤姆.汉克斯还是绰绰有余。如今竟落到这种地步,不禁让人怀疑他有什么“隐疾”。
我私下认为妙妙是不敢拿我当外交筹码出卖的。她的为人不至下流至此,况且她也没有那个胆子。先不说我会怎么做,就是小妖和老猫他们那一关她就过不了。小妖还没有欺凌够我,舍不得我这么快离开;老猫他们崇拜我到病入膏肓的地步,认为任何凡间男子都无法与我“匹敌”,更不用说这个下作男人。所以我单方面认为关键在这个男生身上,涛子和妙妙不过是牵线的“红娘”。
他该不会是看我连续逃避他的追求,而改变方针想用“人海战术”逼我点头吧?
果然,饭过三巡,那个家伙的狐狸尾巴从牛仔裤下露了出来。
他说:“他们说你没有男朋友。”
我说个人隐私我有权拒绝回答。
“我们交往吧! ”
“人生短短没几年,有毒的花花草草还是少碰为妙。”
他说我是神农氏尝百草,不碰怎么知道有没有毒。
我说就怕你遇到的是“食人草”而不是“含羞草”,到时候缺胳膊少腿就无处伸冤了。
“牺牲再所难免,只要结果是好的,一切就都有了价值。 ”
我说人不学不知义,残废的老鹰不如鸡。这种道貌岸然的话你也说得出来,你真是第一名!
“你这样挑起男生的征服欲是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吗?”
我呸了他一声,“没有人规定女人就该跪下来舔男人走过的脚印。你不知道什么是‘女人越坏,男人越爱’吗?我从来没想过要引起你的注意,如果你那充满肾上腺激素的脑袋认为我的天生傲骨是欲拒还迎的伎俩,只能说明你活得不够长,见识的女生不够多,没资格评判我的行事准则。要是你倡导的是大男人主义,我建议你去买条博美犬当女朋友,它是我见过最献媚的动物,相信一定可以满足你卑微的虚荣心。 ”
听了我的大放厥词,他竟然没有拍桌子踢椅子,反而笑笑说:“那给我个机会认识你这样的女生吧!”
“你没有别的更有意义的事情好做了吗?”
他露出轻蔑的眼神,“你为什么这么抗拒我?该不会是不敢跟我谈恋爱吧?”
不敢?对他?地球爆炸的时候看看有没有这个可能!
我说谁怕谁,你尽管放马过来,看我敢不敢!
不经大脑的话一出口,我立刻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技术性错误把自己卖了,想后悔却已是覆水难收。
那个无赖得了便宜还卖乖,说为了庆祝我们男女朋友关系的建立,来,干一杯!
说完,塞了杯果汁在我手里,还故意对我挤眉弄眼露出得逞的笑容。
晕!我竟然答应跟他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