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操场再聚
第二早晨,丁宇轩又来到操场上跑步。
跑到半圈的时候,他又发现了欧阳晓岚,仍然在观众台的那个位置。其实早在他从坡道上向操场走来的时候,欧阳晓岚就已经看见他了。只是看他要跑步不好意思打扰他,其实她主要也不是不好意思打扰他,而是怕一旦开始就跟他打过招呼以后,等他跑完步,人就走了。这样等他跑完步再跟他打招呼的话,可以找些话题多跟他聊一会儿。
上次跟丁宇轩在这里聊过天以后欧阳晓岚感觉心里有一种很异样的感觉。那一天不管做什么心情都很好,而且总是想着能再一次见到丁宇轩。第二天早晨,欧阳晓岚一直等到七点半如果不走就要迟到的时候也没有看到丁宇轩来操场。她在上课的时候还在想:今天怎么他没来呢,是不是睡过头了?
第二天、第三天依然如此。欧阳晓岚想:看他那样子不像喜欢睡懒觉的人呀!难道是生病了?很想借此机会马上打电话过去慰问一下,可是关系还没有亲密到这种程度。 那就再等两天。
可是两天后,她仍然没有见到丁宇轩。晚上躺在床上正要睡去的时候,一下想到:我好笨呀!以前的时候,如果他常去操场的话,我肯定就对他有印象了,可是没有感觉他很熟悉呀! 肯定那天他是一时兴起才去操场的。不对!有可能那天对他来说才是起晚了,我才碰到他的。 可能平时在我到草场之前他就已经走了。不行明天我得早去会儿。 于是突然坐起身, “对!就这样!”她一时兴奋过度,叫出声来。
“喂!你诈尸呀? 我发现你娃娃这几天极不正常。 是不是那根神经出了问题?”欧阳晓岚寝室里最搞笑,平时跟她关系也最好的姗姗一下把自己的搂着睡觉用的布娃娃向她砸去。欧阳晓岚把布娃娃搂在自己怀里,笑着对姗姗说:“今天晚上你就孤枕难眠吧!这布娃娃我搂一晚上。”
姗姗打着哈欠说:“得! 随你的便吧! 只要不打断我与我的白马王子相遇就行。”说着便将被子把自己的头蒙住了。
欧阳晓岚躺在床上,一想到明天早上就又要见到丁宇轩了,便翻来覆去地老也是睡不着。其实开始她是不想睡,可是后来是越想睡越睡不着。于是神经变得越来越紧张,总是在要由醒就要入睡的那一刹那,突然一紧张想到‘我这是马上就要睡着了’。可是就是因为这一想,十多分钟之内又与睡丝毫不沾边了。这极似一个人过独木桥时,开始一直都是将心思放在脚上的,往往这样他会很顺利,可是就在只差一步就到对岸的那一刹那,突然意识到:自己马上就要到对岸了。往往就是这个想法令过桥人在这关键时刻功亏一篑。所以说睡觉是最彻底的休息,因为不仅你在睡着的时候是轻松的。在睡之前所需要的也唯有轻松。与做其它的事情截然不同,做其它的事情,你如果集中精力想着去做好那件事的话,往往会很有助于你的成功。但是睡觉是万万不可的,你决不可以去想:我一定要集中全力睡着觉。 相反如果你想睡着的时候,一直想着“不行,我决不能睡着。”的话,倒往往更容易睡着觉。 欧阳晓岚没有总结出这个真理,所以那一夜她反复地催促着自己“明天要早起,不能再胡思乱想了,必须马上睡着!”,结果折腾到一点半,自己的思想也已经筋疲力尽了,才总算睡过去。
第二天,她起得确实早,当时的月亮还没有被朝阳赶跑,自己的影子还在天边的。然而她等的人仍然没有出现。不过欧阳晓岚倒是相当倔强,那天早上匆匆忙忙奔向教室的时候,还在想,明天我还要去等,我就不信等不到他。可是时间过得倒是挺快,一晃眼的功夫二十多天都过去了。昨天早上,欧阳晓岚想:不行,这样下去万万不行,这半个月的早上,我没有一个早上是全心读书的。明天早上不来操场了,换个地方去安心地读自己的书。
可是今天早上,她依然起得很早,鬼使神差地又来到操场上。在路上她还在想:唉!不知自己这是怎么了。本来平时看校园里,读书的好去处多得是的。
万万没想到,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她才刚到一会儿,不经意的一放眼却看到又一次看见了丁宇轩的身影。也便又一次感受到了怦然心跳的感觉。那是一种一下心里变得很冰凉的感觉,而且更多的是惊喜。很想去看他,但又不好意思,她意识到自己一定是喜欢上他了,因为高中时暗恋一位男生的时候完全就是这种感觉。正如刚才说的,她现在还很不想与丁宇轩打招呼,也不希望丁宇轩现在就看见她。但是另一方面她又很希望能被丁宇轩看到自己在看书,一方面她看书正体现了她的优良习惯;另一方面可以看出丁宇轩是不是喜欢和自己交往。正在她为这样的矛盾心情复杂的时候,也就是丁宇轩跑到半圈看到她的时候,突然发现丁宇轩在向她挥手,表示打招呼。于是她也笑着挥了两下手。可是心里却在担忧,他会不会一会儿就自己悄然地走了呢? 她就这样拿着书,总也不去看,却在思索着一会儿说怎样的话把他留下。可是我如果表现的太明显的话他会怎样看我呢?哎呀!恼火呀!又不知道他要跑几圈,什么时候再招呼他也不知道。这样可真不行呀!他不来我的书看不进去,现在他来了更看不进去了。
“欧阳晓岚! 你今天看的是什么书呀?”丁宇轩在跑的时候时时注意着将步伐放慢些,均匀些,以防止出汗。
本来正在烦恼的欧阳晓岚突然看到丁宇轩笑着向自己走来。感觉很惊喜。于是便将自己的书递过去。她很想好好看一下丁宇轩的脸,可是又感觉比以前更不好意思去正眼看他了。
“哦? 《中国文学简史》。”
“呵呵!这是我们的教科书。”欧阳晓岚心里想:糟透了,万万没有想到他今天早上会来,否则的话就把《北岛的诗》那本书带来啦! 至少带上一本像样的文学书呀!
“呵呵! 你们中文系真好呀! 在文学方面可以接受全面正规的教育。”丁宇轩感慨到。
“那有什么用呀? 前辈中,也没见得出了几个作家。同级的同学们,文学方面的功底浅得要命,大部分都是在混日子。平时言行举止上,也没有中文系的特色。”
“你不就是挺淑女的吗? 而且还是个才女。”丁宇轩知道自己这样的恭维并不太做作,一定不至于使欧阳晓岚的理智置虚荣心于不顾,跳出来,清醒地坚决抵触。
听到丁宇轩的夸奖,欧阳晓岚的心里感觉高兴极了。很想立马回一句:“你还是才子呢?” 但是又一想这样就显得自己太不谦虚了,而且还会引起丁宇轩的误会。便故作不好意思地说到:“我哪里是什么淑女、才女呀? 倒是人人都喊你才子呢!”
原来丁宇轩也抵抗不了糖衣炮弹的攻击,不过为了委婉接受,风趣地说到:“那是因为我的长相太可悲,远远够不上别人心目中帅哥的标准。别人为了安慰我,我才捡了这个便宜的。 ”
欧阳晓岚笑得肚子生疼。他这样一说,她倒好意思明目张胆地好好盯着他的脸看了。她感觉虽然丁宇轩长得很瘦,可是长得还算帅气,尤其是看上去很清爽,也很有亲和力。“那是你的才气太高了,别人感觉喊才子更准切一些。”
丁宇轩为欧阳晓岚的幽默感而感到十分高兴,“哦! 是吗? 今天终于明白观众的真实心声了。 好!从现在开始我将彻底走出自卑的阴影,扬起脸做人。 不过说心里话,咱们都是好朋友,你就不必在对我的称呼上跟风了吆!”
欧阳晓岚感觉心里很高兴,问到:“那我怎么称呼你呀?”
“我的名字不难听呀!”
“但是为了突出我们是好朋友,我想叫的更有亲和力一些,怎么办呀!”欧阳晓岚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痒痒的。
“那你随便叫啦! 只要不跨出伦理界限就行。”
“什么伦理界限。”
“比如说‘小轩’,你就不能叫,那是我爸爸妈妈御用的。”
“那好吧! 我自己想一个,恩—— 轩帅怎么样?别人没有这样叫过你吧?”欧阳晓岚渐渐地放松起来。
出于虚荣,丁宇轩很想马上说:“怎么没有?”不过又一想这个名字还算不错,况且如果让她再另想一个的话,还说不准会起个什么怪名呢!便忍了忍,说:“没来四川以前,很多人都这样称呼我。不过来这边之后因为年纪大了,倒是没人叫过。”
“行啦你,别拽了。 哎!我问你,这二十多天你怎么没来锻炼呀?”
“因为被事情耽误了。”丁宇轩撒了个谎。
“那照你的话说,如果没事的话,你都会来跑步喽?!”欧阳晓岚故意说得很含糊。
丁宇轩一听,首先感觉欧阳晓岚是在讽刺自己;又一想似乎又在暗示自己,如果以后早上没事耽误了的话,都要来跑步。于是他也含糊的回答:“恩!”
“没骗人吆?”欧阳晓岚继续含糊地问。
“恩!”丁宇轩又是含糊地答。
欧阳晓岚故作无奈地说:“唉! 答了等于没答! 这个问题一定要严肃回答我,你这么喜欢文学,怎么不读中文系呀!”
“刚才不是你说了吗? 你的前辈中,没见得出了几个作家。同级的同学们,文学方面的功底浅得要命,大部分都是在混日子。”
“你是不是故意在损我?”
“绝对冤枉,第一、我一向感觉你的文学功底很深厚,第二、你也没有在混日子呀?”
“油嘴滑舌的。 你不是刚才还说羡慕我们中文系的同学在文学方面可以接受全面正规的教育吗?”
“但我也喜欢理科呀!”
“口是心非。 那如果让你重新选的话,你还会不会选管理系呢?”
“苏格拉底说过:如果把世上每一个人的痛苦放在一起,再让你去选择,你可能还是愿意选择自己原来的那一份。 更何况我在管理系也不痛苦呀!”
“真的吗?”
“恩!怀揣着文学梦想在理科的天空里翱翔的姿势很异样。”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梦想照进现实。”
他们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的一直到七点四十多才分开。